林忆莲发长文说我不是生来就会唱歌的人 苦练四十年才站到今天

林忆莲在香港启德主场馆连开两场演唱会。一万多张票全卖光了。

就在开唱前几天,她在微博发了一篇长文。里面有一句话,读起来让人心里一动。她说,我不是生来就会唱歌的人,一切都是后来慢慢学回来的。

一个被叫了几十年天后的人,说自己不会唱歌。这话听起来像开玩笑,但她写得很认真。

林忆莲今年59岁。她唱了整整四十年。从香港红磡唱到内地,从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唱到盖亚。她能在这一行待这么久,是靠一天一天磨出来的。

1982年,她陪同学去面试电台DJ。同学没上,她上了。16岁就进了香港商业电台,花名叫六一一。有一次电台搞晚会,她上台唱了一首歌。台下坐着唱片公司的人,听完觉得这个声音可以包装,就签了她。1985年她出了第一张专辑,走的是日系偶像路线,烫卷发穿蓬蓬裙。那会儿她才19岁,啥都不懂,唱片公司让唱啥就唱啥。结果卖得不好,她爸听完说了一句,难听死了。

她自己也知道不对劲。进了录音室手就出汗,拿着歌词纸一直抖,唱到第三句就破音了。制作人皱着眉让她出去冷静半小时。别人录一遍能过,她要录二十遍。录到凌晨三点,躲在厕所里给妈妈打电话,哭着说想回家当普通文员。

那时候有个前辈来探班,看到她一个人对着录音设备发呆,就坐下来跟她聊天。那位前辈是张国荣。他跟她说,唱歌哪有什么天生的,我第一次开演唱会腿抖得跟踩棉花似的。这句话她记了四十年。

她从电台主持人一路摸爬滚打,成了香港乐坛的都市触觉天后。但一个现实摆在那里。她的嗓音厚度不如叶倩文,高音爆发力不如当年的容祖儿。她先天是个小嗓歌手。刚出道时,圈内人笑她是鸡仔声。她没有还嘴,而是拜师杜丽莎,从咬字到气音在录音棚里一天一天地磨。邻居被她早起吊嗓子的声音吵得搬了好几次家。

1991年她在红磡开演唱会。开唱前她觉得自己还没准备好,又跑去找杜丽莎继续上课,要把每个细节抠到最好。回去之后的林忆莲像变了个人。1994年她在TVB的筹款节目上唱依然,当着全香港人的面,从原调一口气连升9个Key。那段视频到现在还被人翻出来转,评论永远是起鸡皮疙瘩。

2016年她参加歌手,不选保险的情歌,选了从泥土里挣扎生长的野花。她站在那里,高音没有炫到满天飞,只靠气息和停顿把歌词里的每一寸拉扯都唱到了骨子里。乐评人说她这是用淬炼了半生的情感代替了花哨的技巧。去年她排练演唱会到凌晨,喉咙发炎差点失声,还是吊着点滴把所有细节确认完,最后照样把场子唱炸了。年轻歌迷在网上刷屏,说她是全开麦无修音的奇迹。

林忆莲在长文里写下了一段话。她说唱歌这件事,练了四十年,现在还在学。她永远保持着一种还可以再靠近一点的态度,在每一个阶段产生新的疑问,然后去摸索、去试验、去靠近。

金曲奖评委和乐评人有一个共识。林忆莲与其说是一位歌手,不如说她是华语乐坛永不停止的艺术生命。她所有的演唱技术,都是建立在音乐审美的基础上,每一个技术都是为了表达而服务。她极其擅长利用气息控制,恰到好处地处理弱声与强弱的转换,让听歌的人觉得在你耳边慢慢讲一个故事。

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。这句小时候在课本上看到的老话,林忆莲实实在在做了四十年。她不是什么天生的天后,她是一个把别人用来睡觉的夜晚和用来放弃的瞬间,全部熬成了星光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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